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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抵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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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恒诚代理记账
青岛代理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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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青岛代理记账的企业会有这样的误区——只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以抵扣增值税。其实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一定允许抵扣,下面青岛恒诚代理记账为您说明哪些增值税发票是可以抵扣的。

比如住宿费的专用发票,如果是员工出差取得的住宿费专票可以抵扣。但是公司接待客户,收到酒店自行开具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便是认证相符也不得抵扣。还有一种能情况就是公司组织员工旅游,收到酒店自行开具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便是认证相符也不得抵扣!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青岛恒诚代理记账中增值税抵扣范围的问题,如果您对青岛代理记账感兴趣的话,欢迎您致电青岛恒诚代理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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