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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费发票的做账方法有哪些?
青岛代理记账
关于餐饮费,很多人会联想到这个是属于业务招待费,但是,餐饮费根据实际情况,其实入账的方式是各不相同的,对于青岛代理记账的企业们,青岛恒诚代理记账为大家准备了比较全面的指南,现在请大家来看看是不是可以改变思路。 1.餐饮费发票计入“职工福利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第三条规定,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还没有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浴室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等。 除以上列示的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外,在企业日常实务中,节员工聚餐,参与餐饮活动的人员全部是企业员工。还有员工野外作业或者加班等,向员工提供工作餐,都应计入福利费。 2.餐饮发票计入“差旅费” 有企业职工出差,有现金补贴,有的企业是按职工出差期间发生的餐饮发票报销。对于职工出差期间的餐饮发票应该合理进行划分:如职工出差期间,请了客户等发生餐饮发票,应计入“业务招待费”;如职工个人出差期间在补贴标准以内的消费,则应计入“差旅费”。 3.餐饮发票计入“业务招待费” 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也叫交际应酬费,主要包括餐饮、香烟动等,还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等所发生的费用,例如招待饭费等。企业对外经营招待取得的餐饮发票应可以计入“业务招待费”。 4.餐饮发票计入“会议费” 企业经常召开各种会议,请一些客户、供应商等参加,作为会议费,必然包括为会议召开而发生的交通、住宿等,会议费中会有餐饮发票,税前扣除没问题,但是,一般会要求提供与会议相关的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等可以证明会议费真实性的资料。如会议通知、会议记要等资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和娱乐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对于餐饮服务,文件明确规定不得抵扣进项。虽然目前除不能向自然人开具专票外,对于餐饮服务暂无开具专票的限制,但由于不能抵扣,建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若存在可以抵扣的会务费与餐饮服务开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情况,届时申报抵扣时,需将餐饮服务发票进项及时转出。 以上就是关于餐饮费的那些事儿,如果您对青岛代理记账上还有其他需要的话,青岛恒诚代理记账为您随时解答。 上一篇餐饮费常见误区下一篇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