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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务部门年终决算期间暂停各项税(费)缴纳业务的有关事项公告

作者:
青岛恒诚代理记账
青岛代理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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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1年度全市年终决算工作,根据《青岛市2021年度年终决算期间预算收入缴、退库等工作安排》要求,现将税务部门2021年年终决算期间暂停各项税(费)缴纳业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定业务时间

(一)2021年12月30日20:00起

全市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各行政审批大厅办税窗口、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机、各车辆销售企业暂停使用POS机刷卡,二维码扫码(含微信、支付宝、云闪付和银行APP,下同)缴纳税(费)方式;电子税务局(含社保费电子税务局、社会共治平台,下同)、手机税税通等线上办理渠道也暂停使用二维码扫码缴纳税(费)方式。

(二)2021年12月31日10:30起

全市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各行政审批大厅办税窗口、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及电子税务局暂停使用银行端查询缴税(费)业务。纳税人、缴费人应于当日11:00 前到商业银行完成税(费)款缴纳。

(三)2021年12月31日11:30起

全市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各行政审批大厅办税窗口、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机等线下办理渠道;电子税务局、手机税税通等线上办理渠道均暂停使用三方协议扣款方式缴纳税(费)。

(四)2021年12月31日11:30—16:30

全市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关闭,暂停办理各项税库银税(费)缴纳业务。对于此段时间上门办理税(费)缴纳业务的纳税人、缴费人,可视情况采用现金方式缴纳税(费)款。

二、恢复办理时间

(一)2021年12月31日16:30起

全市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各行政审批大厅办税窗口、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机等线下办理渠道;电子税务局、手机税税通等线上办理渠道均恢复使用三方协议扣款、银行端查询缴税(费)业务。

(二)2022年1月1日0:00起

电子税务局、手机税税通等线上办理渠道恢复使用二维码扫码缴纳税费业务。

(三)2022年1月4日9:00起

全市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各行政审批大厅办税窗口、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机系统、各车辆销售中心等线下办理渠道恢复办理POS机刷卡,二维码扫码缴纳税费业务。

三、税(费)缴库暂停期间不受影响的业务

城乡居民及灵活就业等个人的微信、支付宝及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第三方缴费业务不受影响。请纳税人、缴费人周知并妥善安排,提前办理代开发票、车购税、房地产交易税和社保费缴纳等相关事项,以免影响生活和工作。如有疑问,请关注青岛市税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或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咨询。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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