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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稽查风险
青岛公司注册
印花税虽然税率低,算是个不起眼的税种,但是对于青岛代理记账的企业来说,这里面的学问可不少,在青岛注册公司缴纳印花税时可千万得注意细节。为此青岛恒诚代理为青岛公司注册的企业总结了印花税稽查风险提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注意。 以货换货合同的计税依据,按“购销金额”征税。 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金额。 网上销售货物,电子订单需要缴纳印花税 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青岛代理记账的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率,分别载有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同一凭证多人签订持有印花税,应当由青岛注册公司的企业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法规贴花。 印花税金额不确定青岛公司注册的合同,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自然人股权转让印花税,应按“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的税率贴花。转让双方均为印花税纳税义务人,应纳印花税额=转让合同金额×0.05%。 关于印花税的稽查风险,青岛恒诚代理记账为各位青岛注册公司的企业讲解到这里了,相信很多青岛公司注册的企业不仅对于此,还有其他关于青岛代理的问题还有所疑问,欢迎咨询。 上一篇不能抵扣的专票下一篇增值税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